(防貪警示)員工行為

  1. 某員工堅持自己處理某個案/賬目,並抗拒重新分配職責。

  2. 某員工堅持單獨面見某客戶、供應商、承辦商等。

  3. 與承辦商的關係過份密切,如經常與承辦商的員工私底下去旅行。

  4. 某員工拒絕放假或拒絕由其他同事在他放假期間處理他的工作。 

  5. 某員工的生活模式突變(如購買昂貴房車、珠寶、住宅、衣服)。

  6. 某員工有嚴重的個人債務及信貸問題(如在辦公室收到向該員工追討債項的電話或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