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二: 使用虛假發票

使用虚假发票

一名贸易公司的经理单独负责发出货运订单及查核有关船运公司或运输公司提交的发票。他获授权批出金额低于某个价钱的订单,而高于该价钱的订单须由其上司审批。在几年时间内,该名经理将订单分拆,使他可以批出这些银码已拆细的订单。此外,他亦透过一间自己成立、没有经营业务的运输公司发出多张涉及数百万元的虚假发票,并讹称该运输公司曾提供运输服务给贸易公司,以欺骗公司款项。

触犯的罪行

该名经理作为贸易公司(即主事人)的僱员(即代理人),使用虚假发票去欺骗贸易公司支付运输费。由于该名经理使用和其主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虚假发票意图欺骗主事人,他因此触犯了《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

个案剖析

该名经理严重违反僱主对他的信任。为了防止这些不当行为,公司应採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例如:

(一) 安排适当的分工(例如由不同职员负责准备订单、审批订单及核对发票)。

(二) 呈交定期管理报告,方便管理层审阅及侦测异常情况。

(三) 留意任何可能有不当行为的警号(例如于短时间内有很多相似的订单,或很多提供类似服务/货品的发票,而涉及金额刚刚低于某一个审批限额)。